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6491932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00

代表人姓名:李銘洲

公司所在地:臺南市永康區廣興街95巷3號3樓

登記機關:臺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臺南市永康區西勢里廣興街95巷3號3樓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6年07月05日 (西元2017-07-05)

董事長:李銘洲持有股份數5,000,000(得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陳定泰持有股份數5,000,000(得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蕭守田持有股份數5,000,000(得濬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林涵雲持有股份數5,000,000(得濬股份有限公司)

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營業項目

衛星電視頻道經營:從事將完整電視頻道節目透過公共電波或衛星傳播影像及聲音,供公眾直接收視之行業。完整電視頻道節目可能自外購買(如電影片、紀錄片)或自製(如地方新聞、現場報導)或兩者皆有。取得完整電視頻道節目並授權他人播送亦歸入本類。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其他工商服務: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廣告傳單分送: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有聲出版: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電影片製作: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電影片發行: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電視節目製作: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提供節目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廣播電視廣告: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錄影節目帶:自行製作或取得權利人授權轉錄,並供應給錄影節目帶出租、買賣或播映業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依廣播電視法及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之規定,指自空間直接或間接接收電視無線電臺之電視信號,而以有線同軸電纜增力傳輸至接收用戶,以改善電視電臺服務區域內因受地形或建築物影響之收視障礙地區者。

地圖交通路線工具

  1. 搭乘公車路線抵達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附近站牌
    • 站牌:蕃薯厝站
      綠17 - 興南客運 (起:安工區 ⇔ 訖:大灣 ─ 新化)
    • 站牌:西勢里站
      綠17 - 興南客運 (起:安工區 ⇔ 訖:大灣 ─ 新化)
    • 站牌:西勢國小站
      綠17 - 興南客運 (起:安工區 ⇔ 訖:大灣 ─ 新化)
  2. 搭乘台灣鐵路抵達永康火車站轉乘其他交通工具
  3. 搭乘台灣高速鐵路抵達台南高鐵站轉乘其他交通工具